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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氦气精提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氦气精提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23-8-22

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1.6Nm3/a氖气、7.2Nm3/a氦气精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1.6Nm3/a氖气、7.2Nm3/a氦气精提取项目

2)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 A-41-8#地块

3)行业类别:C2619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1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黄家村

679749

3198393

居住区

1030

类区域

W

989

上何家村

681189

3199640

居住区

100

N

1034

宣家村

681156

3199989

居住区

725

N

1337

黄家小学

679511

3198415

学校

550

W

1324

十五里村

679619

3199294

居住区

3136

NW

1458

王千秋

679591

3199799

居住区

980

NW

1664

新宏香格里拉

679636

3200430

居住区

1800

NW

2230

新铺村

681969

3200303

居住区

450

NE

1807

石凉亭村

680311

3200394

居住区

60

NW

1860

后川村

679088

3199354

居住区

90

NW

1877

下卢新村

679097

3199714

居住区

1280

NW

1882

十八里村

678888

3197784

居住区

1080

SW

2074

杨家突村

678831

3197146

居住区

135

SW

2213

山底村

679968

3196073

居住区

1192

SW

2287

坑西村

678699

3199739

居住区

100

NW

2426

姜村

682451

3200568

居住区

80

NE

2590

路边村

678644

3196785

居民区

150

SW

2768

吕塘底村

679480

3196329

居住区

290

SW

2443

廿里镇

678821

3196171

居住区

1.5万人

SW

2942

地表水

乌溪江

/

/

类功能区

E

4870

江山港

/

/

W

2813

地下水

/

项目所在地附近无地下水敏感目标

风险

区域

简单分析无须设置评价范围

/

土壤

区域

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

第二类用地标准

/

声环境

区域

厂界外200m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3

/

生态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厂界周边主要为企业、道路和空地,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排放的废气为大气组分中的常见气体,不涉及污染性气体排放。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废水影响分析

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项目纳污水体乌溪江各断面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项目纳污水体乌溪江水质良好。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3固废影响分析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危废妥善暂存,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只要企业在项目建成后切实落实上述固废的处理处置措施,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对各厂界昼、夜噪声的贡献值较小,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

因此,企业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噪声影响不大,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5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环评建议企业退役后应进行退役期环境影响评价并对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经有效处理后,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类别

污染源

治理措施

有效性

废气

放空富氮空气、放空氮气

直接通过放空消声器排放于空气中

有效。排放的废气为大气组分中的常见气体,不涉及污染性气体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通过管道纳管进入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处理

有效。尾水满足纳管要求,经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衢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乌溪江

生活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其它生活污水一同进入衢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地下水

厂区污水处理及废物暂存等场所应采取防渗防漏防雨措施,避免渗滤液污染周围水体或地下水

有效,控制并保持厂区对地下水的影响

事故废水

事故应急处理,企业建设11000m3事故应急池,可满足项目实施后事故所需

有效。减少因事故风险导致的对 周边环境的污染

噪声

生产车间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震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

有效,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 2008中相应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1.6Nm3/a氖气、7.2Nm3/a氦气精提取项目在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 A-41-8#地块进行建设。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土壤环境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公众参与工作过程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具有合法性、代表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公众意见全部采纳;相关环境措施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总体可行;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负面清单、环境质量底线,满足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厂区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半径5km的圆形区域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822日~202396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匡津玲/17369963873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28     邮编:324100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570-8870132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A-B102-506室     邮编:310000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0570-3856287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822